各近日,中央组织部在北京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要求,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年度重点任务。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开展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记初心使命,站稳人民立场,以实干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突出重点、破解难点,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机制,抓好边境地区基层党建工作,扎实做好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扛牢政治责任,坚持真抓实干,走好群众路线,突出防范风险,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以高质量基层党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央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黄建发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湖北、广东、云南、陕西、宁夏等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等部门党建工作局作交流发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把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贯彻执行《细则》各项规定并加强督促指导,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教育培养,强化思想入党,从严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严把入口关。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做好在新兴领域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不断增强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细则》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细则》全文如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5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14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2026年4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 2026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提高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坚持综合平衡、分类指导,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增进对党的感情,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或者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学习工作经历、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遵纪守法以及家庭情况等基本情况,并向其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党员的标准和条件。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由党支部党员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后,报上级党委备案。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比较好、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主要任务是:(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和阐释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经常谈心谈话,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对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培养联系人的,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党的纪律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转交现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以连续计算。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等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并报上级党委同意拟列为发展对象的,在工作、学习单位或者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拟列为发展对象的流动人员,应当在流出地和流入地同时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发展入党的,可以列为发展对象。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党员,不宜作入党介绍人。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学习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四)向党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在《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深入了解其入党动机、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情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表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网络行为表现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者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函调或者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时,基层党委根据需要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建立政审联审制度。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一般采取线下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采取视频方式。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者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除个别特殊情况外,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第十八条 党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第十九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应当在一个月内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第二十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三)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党员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工委,下同)审批。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党支部书记签名。第二十二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审批。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发展党员重要事项。第二十三条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者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第二十四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第二十五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二十六条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第二十七条 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第二十九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在批复同意接收预备党员后的一个月内,由基层党委或者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县级以上党委可以在“七一”、国庆等重大纪念日组织集中宣誓。第三十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志愿服务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引导其不断提高政治觉悟,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第三十一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党员大会相同。第三十三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第三十四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第三十五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以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第三十六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等,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巡视巡察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各级地方党委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做好在新兴领域中发展党员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第三十九条 乡镇、街道、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等基层党委,按照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县级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第四十条 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流动党员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具备发展党员条件的流动党员党组织,按照规定做好确定和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以及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等工作;尚不具备发展党员条件的,做好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等工作,并及时向有关党组织介绍情况、转交相关材料。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存在不坚持标准、不履行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等问题的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以及不如实向党组织报告有关情况,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人员,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应当综合分析研判,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并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其印制、管理等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作出安排。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振兴实体经济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向振兴实体经济发力、聚力。不论经济发展到什么时候,实体经济都是我国经济发展、我们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根基。我国经济是靠实体经济起家的,也要靠实体经济走向未来。我们学不了有的国家大搞虚拟经济那一套,而且搞虚拟经济本身就有很大隐患。我国有13亿多人口,老百姓衣食住行用,经济社会发展物质技术支撑,离开了实体经济是不行的,世界上哪个国家有这个能力给我们提供。这一点,我们必须牢记在心,千万不能把关系国家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际竞争力的实体经济搞虚了、搞少了。(2016年12月14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二一个国家一定要有正确的战略选择,我国是个大国,必须发展实体经济,不断推进工业现代化、提高制造业水平,不能脱实向虚。(2017年4月20日在广西考察时的讲话)三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是财富创造的根本源泉,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柱。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政策措施向实体经济倾斜、工作力量向实体经济加强,营造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2018年1月30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四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却已出现制造业占经济比重过快下降问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2018年12月19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五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实体经济是我国发展的本钱,是构筑未来发展战略优势的重要支撑。要坚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自主创新,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把我国制造业和实体经济搞上去,推动我国经济由量大转向质强,扎扎实实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2019年9月17日在河南考察时的讲话)六要深刻把握发展的阶段性新特征新要求,坚持把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作为主攻方向,一手抓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手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现代化水平。(2020年8月21日在安徽考察时的讲话)七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要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当然,要脚踏实地、因企制宜,不能为数字化而数字化。(2021年10月18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在关系安全发展的领域加快补齐短板,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物联网,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九当前,全球产业体系和产业链供应链呈现多元化布局、区域化合作、绿色化转型、数字化加速的态势,这是经济发展规律和历史大趋势,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们要继续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顺应产业发展大势,从时空两方面统筹抓好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一方面,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增强产业发展的接续性和竞争力;另一方面,深化改革健全区域战略统筹、市场一体化发展等机制,优化生产力布局,推动重点产业在国内外有序转移,支持企业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促进内外产业深度融合,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2023年1月31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十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实现新型工业化是关键任务。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基本规律,积极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新型工业化全过程,把建设制造强国同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信息化等有机结合,为中国式现代化构筑强大物质技术基础。(2023年9月对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指示)十一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如果热衷于自我循环、自我膨胀,金融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迟早酿成危机。我国金融必须守好服务实体经济本分,推动高质量发展,决不能脱实向虚。(2024年1月1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十二“十五五”时期,必须把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实体经济为根基,坚持全面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并举,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在加强基础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上持续用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上抓紧攻关。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筑牢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2025年4月30日在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十三《建议》稿突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等方面作出部署,提出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提出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提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2025年10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十四必须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既要扩大对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有效投资,又要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促进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积累相协调,做到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双向赋能、相互促进。(2025年12月10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五必须以苦练内功来应对外部挑战。面对国际风云变幻和各种风险挑战,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惊涛骇浪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2025年12月10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 6月1日出版的第11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前瞻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文章强调,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对于我们抢占科技和产业制高点、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对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来产业发展,加强战略谋划,强化政策支持,推动未来产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新征程上,我们要站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战略高度,立足客观条件,发挥比较优势,坚持稳中求进、梯度培育,推动我国未来产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文章指出,要加强统筹谋划。未来产业具有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等特点,需要科学谋划、全局统筹。要把准发展方向,在量子科技、生物制造等领域聚焦发力、精准施策。科学论证技术路线,提升前沿技术战略预判能力。把握发展节奏,综合考虑国家战略需求、技术成熟程度、要素支撑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错位发展。强化产业协同,坚持联动发展,推动未来产业同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相得益彰。文章指出,要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科技突破的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未来产业发展的速度、广度、深度。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产业出题、科技答题”,大力提升科技支撑引领能力。加大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强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文章指出,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很多未来产业的兴起是靠企业一步步突破带动的。要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大力培育核心技术领先、创新能力强的科技领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中央企业结合主责主业发展未来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培育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文章指出,要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未来产业培育周期长、市场风险大,政策上要大力支持,政府要做好服务。要完善财税等政策,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优化政府采购等政策。全方位做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文章指出,要健全治理体系。未来产业发展涉及面广,必须加强协同治理,统筹发展和安全,探索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确保既“放得活”又“管得好”。不断深化国际合作,努力推动各方标准共建、规则共商、产业共促。文章强调,未来产业技术迭代快、影响因素多、决策风险大,对我们的领导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科技前沿知识学习,提高专业化能力,努力做到知科技、懂产业、善决策。
近日,中央组织部在北京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要求,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年度重点任务。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开展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记初心使命,站稳人民立场,以实干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突出重点、破解难点,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机制,抓好边境地区基层党建工作,扎实做好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扛牢政治责任,坚持真抓实干,走好群众路线,突出防范风险,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以高质量基层党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央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黄建发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湖北、广东、云南、陕西、宁夏等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等部门党建工作局作交流发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8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着眼全局、前瞻布局,各地区各部门靠前发力、综合施策,我国经济起步有力,主要指标好于预期,彰显强大韧性和活力。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经济持续稳中向好的基础还需进一步巩固。要增强信心,以更大力度和更实举措抓好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产业链自主可控,精准有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做强国内大循环,做优国内国际双循环,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要用好用足宏观政策。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增强货币政策前瞻性灵活性针对性,保持流动性充裕。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会议指出,要深入挖掘内需潜力。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推动消费升级。深入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加强水网、新型电网、算力网、新一代通信网、城市地下管网、物流网等规划建设。推动条件成熟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工。会议强调,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发展智能经济新形态,完善人工智能治理。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系统应对外部冲击挑战,提高能源资源安全保障水平,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 会议指出,要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努力稳定房地产市场,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稳定和增强资本市场信心。 会议强调,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导向,加强教育、医疗、托育等民生建设。抓好农业生产,稳定生猪等农产品价格。完善常态化帮扶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要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2026年1月20日)习近平党中央举办这次研讨班,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下面,我讲3个问题。一、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的重要政治优势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14个五年规划(计划)。我国从积贫积弱的农业国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迈进,这一系列五年规划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个重要政治优势。这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实现党的领导。通过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凝聚全社会共识,激发全体人民奋斗力量,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二是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通过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分阶段部署一批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按期完成,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各方面建设。三是有利于前瞻性把握战略问题。我们党胸怀远大目标、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始终高度重视战略问题。五年规划属于中期规划,是对长远战略的分步落实,也是实现长远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四是有利于保持事业连续性。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能够在把握方向、明确奋斗目标的前提下,一步一步坚定走,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向前推进,从而不断积小胜为大胜,保证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创造积累了丰富经验。主要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由党中央把方向、谋大局、作决策,制定规划建议和重大政策性文件;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国内和国际,兼顾需要和可能、当前和长远,在全面吃透情况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目标任务、提出政策措施;坚持全国一盘棋,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各级各类规划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把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统一起来,使规划广泛汇集经验智慧,充分激发各方面积极性;坚持规划法定原则,定了就抓落实,不随意更改、不折腾。对于我们的这个政治优势,党内外有普遍共识,国际社会也广泛赞誉。我们要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不断结合新的实际把这一优势发扬光大。二、全面深刻准确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对“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战略部署。这次研讨班,就是要通过集中学习和研讨,使大家对全会精神有更全面、更深刻、更准确的理解。全面,就是要以全局视野领会《建议》,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面临形势、指导思想、重要原则、目标任务、政策举措等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断章取义。深刻,就是要对《建议》各项部署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既明白是什么,又明白为什么、怎么做。特别是《建议》作出的重大判断、提出的创新举措,都是经过充分论证的,要真正理解透彻,不能囫囵吞枣、一知半解。准确,就是要精准把握《建议》各项部署的政策界限和尺度,做到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不该为的决不为。不同的举措,在适用范围、进度要求、实施手段上有差异,都要根据具体情况把握好。围绕全会文件起草和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我多次提出要求,特别是就把握“十五五”时期战略定位、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推进各领域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重大问题讲了不少意见。这里,我再就4个问题谈些认识。 第一,敏锐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建议》指出,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这是对形势的总体判断。影响形势的因素是多重的,而且往往十分复杂。我们分析形势,既要把各种因素考虑周全,又要善于把握其中一些关键因素的新变化。比如,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以加速突破之势催生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学习方式、工作方式,促进了多方面发展,同时也带来一些潜在隐患,对我们用好机遇抓发展和加强治理避风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又比如,我国人口总体上已经由增量发展转向减量发展阶段,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趋势性特征,要求我们在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对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完善。这些因素既有各自的变化轨迹和特点,又相互紧密关联,我们要及时捕捉、精准研判,以便对形势的把握始终居于主动。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目的在于胸怀全局、登高望远,在战略上保持定力、充满信心,在战术上精心运筹、趋利避害,不断增强我国发展的确定性和可持续性。第二,扎扎实实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议》把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摆在“十五五”时期各项战略任务的第一条,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些年我国经济顶风破浪、保持强大韧性和活力,战略依托就是完整的产业体系。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是要实现产业体系整体跃升。各地区各行业要找准定位,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形成上下游产业相互衔接、各展其长、同向发力的生动局面。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骨干是先进制造业。《建议》强调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指向就是要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化基础设施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十五五”刚刚开局,大家都在谋划推进,要注意算投入产出账,提高适配度,既不能无视短板,也不能过于超前、造成浪费。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对此,要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实际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能一哄而上、跟风冒进,更不能喜新厌旧、把传统产业优势丢掉。第二,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赢得战略主动。我国人口多、市场大、产业全、发展动能强,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难以替代,这是我们经济内生增长、自主发展的底气所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坚持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让内需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建议》就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正确处理消费和投资、需求和供给的关系,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找准政策发力点,努力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效率。第三,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如何以做强国内大循环提升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自主性,以拓展国际循环增强国内改革发展的活力,真正实现内外联通、互促共进,有很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比如,如何更好推动国内大循环多节点、多链条联通国际循环,助力我国成为国际循环的重要枢纽和强大引擎,就需要深入研究。再比如,这些年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不少新问题,需要重点研究如何提高对外投资的科学性、安全性,如何加强海外利益保护。第四,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相辅相成,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五年规划之所以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道理正在于此。促进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是重点。这些年,我多次强调要把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有机统一起来,制定经济发展政策同步嵌入改善民生的要求,制定民生政策同步考虑促进经济发展的效应。《建议》关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目标和政策举措都是实打实的,要全面落实。促进社会发展,必须抓好社会治理。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把社会治理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变化,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法治保障,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不断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当前,国家和地方的“十五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正在加紧编制。我多次讲,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科学编制规划,务必贯彻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地方规划和各有关领域专项规划要与国家整体规划衔接好,体现国家整体规划的精神和要求,同时要因地因事制宜,把需要和可能统一起来,确保定了就做得到、能落地见效。这些年,有的地方和部门在规划编制中存在脱离实际、盲目跟风,层层加码、急躁冒进,简单“外包”、粗制滥造等问题,务必防止和纠正。三、着力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能否顺利完成,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起着决定性作用,全党要在这方面狠下功夫。第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每当重大历史关头,我们党总是号召全党加强学习。当前,科技创新突飞猛进,社会变革广泛深刻,新生事物层出不穷,一些干部素质能力跟不上,出现“本领恐慌”,特别是一遇到复杂局面就束手无策、心里发怵。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靠学习。首要的是钻研党的创新理论,吃透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提高政治能力和战略思维能力。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要把读“有字书”和读“无字书”结合起来,多向成功探索学习经验,多向人民群众学习智慧,不断在实践中增强现代化建设本领。第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党中央决定今年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重点要从党性上找差距、挖根源、强修养,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要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自觉在追求政绩上杜绝标新立异、好大喜功、花拳绣腿、劳民伤财、新官不理旧账那一套。同时,要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出现“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恶性循环。第三,大力弘扬斗争精神。新征程是新的长征,必须时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对外部打压遏制,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面对各种歪风邪气,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挺身而出、迎难而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扎实储备谋略举措,及时果断消除风险隐患,努力把不利因素转化为克敌制胜的有利条件。各级党组织要在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的实践中锤炼、考验、识别干部,着力培养选拔敢打硬仗、善打胜仗的优秀干部。对那些遇到矛盾就绕道、碰到难题就低头、见到风险就缩身、关键时刻不亮剑的干部,在是非曲直面前模棱两可、当老好人的干部,决不能重用。第四,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腐败污染政治生态,破坏发展环境,必须严厉惩治。这些年反腐败力度空前、成效显著,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决不能心慈手软。要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高反腐败穿透力,进一步及时发现、准确识别、有效治理各类腐败问题,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8日下午就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站在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性,着力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杨思全同志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听取讲解和讨论后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我国国土广袤、地理复杂、气候多样,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关系人民安危和国家安全的大事来抓,在理念转变、体制改革、体系建设、能力提升等方面作出许多部署,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一系列重特大自然灾害,成效举世公认。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社会共治。 习近平强调,降低灾害风险,减轻灾害损失,重在事前预防。要坚持源头管控,将安全韧性要求贯穿国土空间规划及各类建设规划之中。加强隐患排查,系统梳理、精准识别各类灾害风险。强化工程治理,合理提高重要城市和灾害多发地区关键基础设施设防标准,加紧补齐相关短板。习近平指出,要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不断提升大灾巨灾应对处置能力。深入研判大灾巨灾风险,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推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统筹做好综合救援、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习近平强调,要强化应对自然灾害的科技支撑和法治保障。推动应急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加强应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深入开展自然灾害基础研究,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健全应急领域法治体系,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化水平。习近平指出,基层是抵御自然灾害的第一线,抓基层、强基础的工作始终不能放松。要完善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强化应急场所建设和物资装备保障,抓好群测群防群治。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习近平强调,要认真抓好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守土尽责,坚持统分结合、防救衔接、上下联动,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纠正重发展轻安全、重救灾轻预防等倾向。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从今年开始,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进行换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近日,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换届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广大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增强,选人用人状况和风气得到根本扭转,为严肃换届风气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选人用人中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还禁而未绝,有些问题存在反弹回潮风险,有些问题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干扰破坏换届的隐患尚未完全消除,对此必须高度重视。 《通知》明确了“十严禁”的换届纪律规定,即: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严禁拉票贿选,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对违反换届纪律规定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要强化思想引导,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深化党内集中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代表委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委书记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与重点岗位干部和相关人员进行专题谈心谈话,提醒他们带头遵守换届纪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注意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和相关人员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通知》强调,要严格监督查处,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用好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成果,注重加强提前分析研判,全面深入进行风险排查。对个别顶风违纪、铤而走险、冲击底线的苗头和倾向,要及早发现、及时处置。多措并举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等,对换届风气开展巡回督查。大会选举期间,上级要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和会风会纪进行现场督导。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用好“12380”、“12388”等举报平台和信访、网络等渠道,及时受理、优先办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对违反换届纪律、破坏换届风气的行为露头就打,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严肃通报问责。坚决打击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行为,对受到不实举报已经或者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确有必要澄清的,应当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澄清。 《通知》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压紧压实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要把抓好换届风气监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和统筹,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增强合力。要把换届风气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对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涣散,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换届选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了不报告、不处置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