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为妥善解决供应商长期欠付我公司的工程款项,拟以公开招租方式处置我公司名下资产,并将租赁期内产生的全部租金,直接用于冲抵供应商所欠付的工程款。一、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3、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租赁用途符合资产限定范围及安全、环保要求。二、租金支付与抵债安排 1、支付路径:成交后,承租方需按《租赁合同》约定,将租金直接支付至我公司指定的唯一收款账户。 2、抵偿机制:我公司在收到承租方支付的租金后,将等额冲减所欠付的工程款。租赁期内,租金抵债过程持续进行,直至双方确认的债务总额清偿完毕。3、特别告知:所有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完全知晓并同意上述租金支付及用于抵偿第三方债务的安排。承租方与供应商之间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其依据《租赁合同》向我公司支付租金的义务。 4、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产生的水、电、物业、卫生、安全管理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三、主要租赁条件告知1、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约定用途。如需装修,方案须经我方书面同意。 2、租赁期内,未经我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3、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建部分原则上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且不获补偿。 4、如遇政府规划征收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出租方退还剩余租金。四、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联系人:孙璠联系电话:18095994686报名地址:白鸟湖新景中心双子楼B座33楼证券投资部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9日
2022年城市绿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工程(二标段)垃圾桶、坐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我公司就 2022年城市绿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工程(二标段)垃圾桶、坐凳采购 组织招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若存在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我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一、招标日程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33楼4号会议室。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报价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公司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中必须有相关营业范围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四、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4日上午13:30时至2025年12月25日上午12:00时前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湖北路330号维泰消防公司一楼111办公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三、招标平台说明1.电子签章相关要求:线上投标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投标方式,既可采用线上电子签章投标,也可选择不使用电子签章的线上投标模式。选择线上电子签章投标的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工作日,完成电子签章的实名认证及签章制作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操作的,将影响投标文件的正常提交,请各供应商务必高度重视,避免因操作延误导致投标失败。2.招标信息获取渠道:为方便供应商及时获取本单位招标公告,建议各供应商关注我单位“维泰阳光集采号微信公众号”,招标相关通知将会通过该公众号发布。3.供应商通过线上电子签章提交的投标文件,一经提交即视为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签章文件。因供应商自身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签章信息错误、文件上传失误等非本单位原因导致的投标异常,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联系人:葛慧袁子 联系电话:0991-7908266新疆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乌鲁木齐高铁片区核心区生态绿化工程-南站前路、纬九路公共绿地绿化工程(一标)-高铁九年制学校南侧地震断裂带(施工)照明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公司就乌鲁木齐高铁片区核心区生态绿化工程-南站前路、纬九路公共绿地绿化工程(一标)-高铁九年制学校南侧地震断裂带(施工)-照明工程材料采购组织招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若存在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我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一、招标日程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33楼4号会议室。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报价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公司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中必须有相关营业范围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四、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4日上午13:30时至2025年12月25日上午12:00时前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湖北路330号维泰消防公司一楼111办公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五、招标平台说明1.电子签章相关要求:线上投标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投标方式,既可采用线上电子签章投标,也可选择不使用电子签章的线上投标模式。选择线上电子签章投标的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工作日,完成电子签章的实名认证及签章制作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操作的,将影响投标文件的正常提交,请各供应商务必高度重视,避免因操作延误导致投标失败。2.招标信息获取渠道:为方便供应商及时获取本单位招标公告,建议各供应商关注我单位“维泰阳光集采号微信公众号”,招标相关通知将会通过该公众号发布。3.供应商通过线上电子签章提交的投标文件,一经提交即视为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签章文件。因供应商自身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签章信息错误、文件上传失误等非本单位原因导致的投标异常,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联系人:葛慧袁子 联系电话:0991-7908266新疆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高铁片区新医路(卫星路-南站前路)道路退后绿化恢复工程 苗木采购招标公告新疆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就高铁片区新医路(卫星路-南站前路)道路退后绿化恢复工程苗木采购项目组织招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高铁片区新医路(卫星路-南站前路)道路退后绿化恢复工程苗木采购,具体品种规格、数量详见报价单。一、招标日程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33楼4号会议室。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报价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公司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中必须有相关营业范围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四、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4日上午13:30时至2025年12月25日上午12:00时前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湖北路330号维泰消防公司一楼111办公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五、招标平台说明1.电子签章相关要求:线上投标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投标方式,既可采用线上电子签章投标,也可选择不使用电子签章的线上投标模式。选择线上电子签章投标的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工作日,完成电子签章的实名认证及签章制作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操作的,将影响投标文件的正常提交,请各供应商务必高度重视,避免因操作延误导致投标失败。2.招标信息获取渠道:为方便供应商及时获取本单位招标公告,建议各供应商关注我单位“维泰阳光集采号微信公众号”,招标相关通知将会通过该公众号发布。3.供应商通过线上电子签章提交的投标文件,一经提交即视为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签章文件。因供应商自身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签章信息错误、文件上传失误等非本单位原因导致的投标异常,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联系人:葛慧袁子联系电话:0991-7908266新疆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高铁片区新医路(卫星路-南站前路)道路退后绿化恢复工程 石材、透水混凝土、防腐木、垃圾桶、健身器材、管材及配件等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公司就高铁片区新医路(卫星路-南站前路)道路退后绿化恢复工程-石材、透水混凝土、防腐木、垃圾桶、健身器材、管材及配件等材料采购组织招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若存在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我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一、招标日程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33楼4号会议室。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报价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公司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中必须有相关营业范围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四、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4日上午13:00时至2025年12月25日上午12:00时前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湖北路330号维泰消防公司一楼111办公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五、招标平台说明1.电子签章相关要求:线上投标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投标方式,既可采用线上电子签章投标,也可选择不使用电子签章的线上投标模式。选择线上电子签章投标的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工作日,完成电子签章的实名认证及签章制作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操作的,将影响投标文件的正常提交,请各供应商务必高度重视,避免因操作延误导致投标失败。2.招标信息获取渠道:为方便供应商及时获取本单位招标公告,建议各供应商关注我单位“维泰阳光集采号微信公众号”,招标相关通知将会通过该公众号发布。3.供应商通过线上电子签章提交的投标文件,一经提交即视为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签章文件。因供应商自身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签章信息错误、文件上传失误等非本单位原因导致的投标异常,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联系人:葛慧袁子联系电话:0991-7908266新疆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高铁片区新医路(卫星路-南站前路)道路退后绿化恢复工程照明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公司就高铁片区新医路(卫星路-南站前路)道路退后绿化恢复工程-照明工程材料采购组织招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若存在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我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一、招标日程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33楼4号会议室。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报价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公司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中必须有相关营业范围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四、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4日上午13:00时至2025年12月25日上午12:00时前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湖北路330号维泰消防公司一楼111办公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五、招标平台说明1.电子签章相关要求:线上投标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投标方式,既可采用线上电子签章投标,也可选择不使用电子签章的线上投标模式。选择线上电子签章投标的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工作日,完成电子签章的实名认证及签章制作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操作的,将影响投标文件的正常提交,请各供应商务必高度重视,避免因操作延误导致投标失败。2.招标信息获取渠道:为方便供应商及时获取本单位招标公告,建议各供应商关注我单位“维泰阳光集采号微信公众号”,招标相关通知将会通过该公众号发布。3.供应商通过线上电子签章提交的投标文件,一经提交即视为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签章文件。因供应商自身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签章信息错误、文件上传失误等非本单位原因导致的投标异常,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联系人:葛慧袁子联系电话:0991-7908266 新疆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招标公告我公司现进行新疆维泰康养社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本次招标奉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择优选定 1 名中标人,其招标要求如下:一、招标日程安排: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2、开标时间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33楼 4 号招标会议室(线下开标)。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报价单1、招标名称:新疆维泰康养社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需求。 3、招标方式:综合评标法。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4.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公司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 4.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中必须有相关营业范围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1日,上午10:00-13:30时,下午15:30-19:00时请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年内的纳税记录需加盖公司公章前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西四巷166号新疆维泰康养社区-北门维泰保宁汇2楼资产招商运营部领取招标文件或把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731226243@qq.com邮箱里领取招标文件。(邮箱报名时请留报名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三、招标平台说明1、电子签章相关要求:线上投标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投标方式,既可采用线上电子签章投标,也可选择不使用电子签章的线上投标模式。选择线上电子签章投标的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工作日,完成电子签章的实名认证及签章制作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操作的,将影响投标文件的正常提交,请各供应商务必高度重视,避免因操作延误导致投标失败。2、招标信息获取渠道:为方便供应商及时获取本单位招标公告,建议各供应商关注我单位“维泰阳光集采号微信公众号”,招标相关通知将会通过该公众号发布。3、供应商通过线上电子签章提交的投标文件,一经提交即视为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签章文件。因供应商自身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签章信息错误、文件上传失误等非本单位原因导致的投标异常,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田季青 联系电话:15199023150 新疆维泰置业有限公司 2025 年 12月16日
采 购 公 告我公司现进行2025年通泰公司电力交易价格差分配浮动比项目。本次竞争性谈判奉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招标要求如下:一、 招标日程安排: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胡新景中心B座33楼4号会议室。二、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名称为:1.2025年通泰公司电力交易价格差分配浮动比项目任务,2.具体内容:新疆通泰市政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于2025年开始采用第三方电力交易,合作模式为每月的代购电价与交易电价之差的正价差进行双方分配。本次招标采用分配比例的报价方式,报价方以甲方(通泰公司)所占交易差价的分配比例进行报价,高价中标。 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公司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齐全,并在有效期内;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相关资质证书、近一年内的完税证明、竞标人的营业执照、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业绩、企业简介。注:投标申请人未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本次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7日,上午10:00-13:30时,下午15:30-19:00时请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年内的纳税记录需加盖公司公章前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岭路东巷248号新疆通泰市政工程材料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或把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1002654050@qq.com邮箱里领取招标文件。(邮箱报名时请留报名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其它:1、投标报价时各类风险应考虑在其中。2、报价前如有不详与招标单位联系。3.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相关资质证书。4.本次招标工作按照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招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15999139392 新疆通泰市政工程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2日
某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水电暖专业分包招标公告我公司招开 某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水电暖专业分包采购招标会。本次招标会奉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 1 名中标人,其招标要求如下:一、 招标日程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疆中心B座33楼4号会议室。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项目名称:某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采购标的:水电暖专业分包,规格数量详见报价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公司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中必须有相关营业范围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4、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8日,上午13:00时至下午19:00时在新景中心B座31楼招标采购部联系桂旭,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报名签到并领取招标文件。三、招标平台说明1.电子签章相关要求:线上投标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投标方式,既可采用线上电子签章投标,也可选择不使用电子签章的线上投标模式。选择线上电子签章投标的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工作日,完成电子签章的实名认证及签章制作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操作的,将影响投标文件的正常提交,请各供应商务必高度重视,避免因操作延误导致投标失败。2.招标信息获取渠道:为方便供应商及时获取本单位招标公告,建议各供应商关注我单位“维泰阳光集采号微信公众号”,招标相关通知将会通过该公众号发布。3.供应商通过线上电子签章提交的投标文件,一经提交即视为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签章文件。因供应商自身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签章信息错误、文件上传失误等非本单位原因导致的投标异常,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联系人:毕骏杰18195936558 桂 旭18097905677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某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窗帘材料采购招标公告我公司招开 某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窗帘材料 采购招标会。本次招标会奉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 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1名中标人,其招标要求如下:一、 招标日程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新景中心33楼招标会议室。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报价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3.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公司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中必须有相关营业范围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4、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8日,上午13:00时至下午19:00时在新景中心B座31楼招标采购部联系桂旭,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报名签到并领取招标文件。三、招标平台说明1.电子签章相关要求:线上投标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投标方式,既可采用线上电子签章投标,也可选择不使用电子签章的线上投标模式。选择线上电子签章投标的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工作日,完成电子签章的实名认证及签章制作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操作的,将影响投标文件的正常提交,请各供应商务必高度重视,避免因操作延误导致投标失败。2.招标信息获取渠道:为方便供应商及时获取本单位招标公告,建议各供应商关注我单位“维泰阳光集采号微信公众号”,招标相关通知将会通过该公众号发布。3.供应商通过线上电子签章提交的投标文件,一经提交即视为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签章文件。因供应商自身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签章信息错误、文件上传失误等非本单位原因导致的投标异常,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联系人:毕骏杰18195936558 桂 旭18097905677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招 标 公 告一、采购人:乌鲁木齐达坂城特色小镇建设有限公司二、项目名称:达坂城文旅基地人防门破拆检测项目三、招标内容:达坂城文旅基地人防门破拆检测,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四、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符合国家、新疆自治区、以及新疆各地州要求的资质等级要求及各种许可;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三项类似检测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应确保中标后,有能力、按时实施人防门破拆检测,并按时出具符合要求的人防门验收所需的检测报告(自行承诺);6、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或其他债务安排状况下;未处于法院清盘令下;未处于自动破产申请状态下;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行承诺);7、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自行承诺);8、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以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3日,上午10:00-13:30时,下午15:30-19:00时请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需加盖公司公章前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双子楼B座32楼风险控制部领取招标文件,或把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1143293873@qq.com邮箱里领取招标文件。(邮箱报名时请留报名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 古丽 赵阳 联系电话0991-37105520991-3782376
招 标 公 告现就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全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以下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一、招标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招标项目名称: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全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三、招标项目内容:网络安全运营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清单)四、报名人资格要求:1、基本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本项目的招标相应内容,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2日每日10:30时至13:00时、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请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双子楼B座32楼风险控制部领取招标文件,或把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1143293873@qq.com邮箱里领取招标文件。(邮箱报名时请留报名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古丽、陈鑫 电话:0991-3782376、3783163
乌昌地区2025年度自保温砌块、加砌块增补入围采购公告为提升采购效率,我公司现通过线下公开采购方式对自保温砌块、加砌块采购项目进行年度增补入围,筛选出符合资质、技术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确定年度内入围名单及项目采购限价。入围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单位后续相关项目的自保温砌块、加砌块供货。评审小组对参与采购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可列为入围候选人,并按公司流程发布入围通知书。本次采购会奉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采购要求如下:一、采购日程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标时间:2025年9月28日 上午11:00整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33楼4号会议室二、采购项目概况:(乌昌地区2025年度维泰股份续建及新建项目)三、入围有效期限入围资格有效期:至2026年4月18日四、最高限价:详见材料明细五、售后服务响应时间:24小时内六、应急预案:为有效应对各类可能影响物资供应的紧急情况,要求供应商优先安排我公司订单生产,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建立临时采购渠道,确保自保温砌块、加砌块供应。七、结算及支付方式:以实际供货清单数量进行结算,采购方付款前中标方需按照正式采购合同要求提供正规合法有效发票。支付工具:现金、商承汇票(六个月不保贴)、供应链、信用证等方式。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8.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个人经营者。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8.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等查询记录。8.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中必须有相关营业范围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8.4、投标单位需在墙改办名录内。九、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证明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需具备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还需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生产设备应能满足本项目自保温砌块、加砌块产品的生产需求,确保按时、足量供货;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及自身的相关资质证书、产品合格证书、销售许可证等材料。2.投标单位须在墙改办名录范围内,或具有墙改办名录单位内授权的经销商。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履约能力。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需满足采购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a.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b.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c.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私章;d.未按采购文件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涂改;e.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十、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7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到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26楼新疆博承商贸有限公司公司领取。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8099225151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博承商贸有限公司2025年9月22日
2025年保温类材料增补入围招标公告为提升采购效率,我公司现通过公开采购方式对采购项目进行年度增补入围,筛选出符合资质、技术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确定年度内入围单位及项目采购限价。评审小组对参与采购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可列为入围候选人,并按公司流程发布入围通知书。本次采购会奉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采购要求如下:一、采购日程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33楼4号会议室二、采购项目概况:(2025年度维泰股份续建及新建项目)三、入围有效期限入围资格有效期:截止至2026年5月8日四、最高限价:详见材料品类五、结算及支付方式:以实际供货清单数量进行结算,采购方付款前中标方需按照正式采购合同要求提供正规合法有效发票。支付工具:现金、商承汇票(六个月不保贴)、供应链、信用证等方式。六、投标人资格要求6.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个人经营者。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6.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公司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6.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中必须有相关营业范围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七、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履约能力。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需满足采购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a.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b.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c.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私章;d.未按采购文件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涂改;e.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2025年9月6日--2025年9月10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到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26楼新疆博承商贸有限公司公司领取。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8099225151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博承商贸有限公司2025年9月5日
采 购 公 告 一、 采购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采购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三、 采购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1家证券类业务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服务内容如下:(一)证券类业务法律服务1.协助公司作为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规范运作,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提供法律咨询、提供意见和建议;2.对公司股东会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见证文件;3.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及相关任职文件提供见证;4.为公司法人治理提供相应培训;5.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孙公司)公司章程制定及修改、法人治理相关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提供全过程法律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书》;6.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孙公司)的重大事项,如设立、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年度/任期经营业绩目标制定、股权管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对外投资、资产(如房产、土地等)购置/处置/核销等提供前期法律咨询。7.列席公司关于以上业务相关的党委会议、重大项目前期讨论会议等。 四、报名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投标人需按照证监会规定完成备案;3.投标人资信良好,近年内未受到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的重大处罚,提供信用证明。如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查询结果。4.投标人近三年(2022至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拟派出的律师或专职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资信良好,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熟悉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政策、行业惯例;指派的律师具有从事投融资、证券业务、工程类的相关法律服务业绩;在为采购人服务期间及时响应,常设办公地点在乌鲁木齐市。5.投标人派驻的律师近三年(2022至2024年)至少有2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法律服务业绩;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7.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得投标。五、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7日,上午10:00至13:30时,下午15:30至19:00时进行报名,请携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监会规定完成备案资料;信用查询结果、律师资格证以上资料扫描件均为盖公章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32楼风险控制部现场领取或报名资料发送至1143293873@qq.com邮箱里。(发送邮箱时请留报名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古丽 张亚男 联系电话:0991-37823760991-3928663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入围采购公告 现就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入围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 采购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采购入围项目名称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三、 采购入围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代理公司诉讼、仲裁等专项法律服务,服务范围: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服务内容如下:1.根据公司需要,负责合同服务范围内的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诉讼调解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诉讼和咨询服务工作。2.根据公司需要,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法规相关问题,提供相应法律参考依据;3.应公司要求,就公司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书面律师意见;或者参与诉讼谈判、协调、调解活动。4.根据公司依法治企需要,协助公司对员工进行法治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5.如需要,需列席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会等相关会议并发表意见;6.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四、报名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投标人资信良好,近年内未受到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的重大处罚,提供信用证明。如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查询结果。3.投标人近三年(2022至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拟派出的律师或专职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资信良好,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熟悉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政策、行业惯例;指派的律师具有从事投融资、建设工程类、劳动争议相关法律服务业绩;在为采购人服务期间及时响应,常设办公地点在乌鲁木齐市。4.投标人派驻的律师近三年(2022至2024年)至少有2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法律服务业绩;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6.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得投标。 五、入围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7日,上午10:00至13:30时,下午15:30至19:00时进行报名,报名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32楼风险控制部现场领取或报名资料发送至1143293873@qq.com邮箱里。(发送邮箱时请留报名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古丽 联系电话:0991-3782376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一、 采购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采购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三、 采购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2家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证券类业务1家,经营类业务1家;服务范围: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服务内容如下:(一)证券类业务法律服务1.协助公司作为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规范运作,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提供法律咨询、提供意见和建议;2.对公司股东会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见证文件;3.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及相关任职文件提供见证;4.为公司法人治理提供相应培训;5.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孙公司)公司章程制定及修改、法人治理相关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提供全过程法律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书》;6.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孙公司)的重大事项,如设立、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年度/任期经营业绩目标制定、股权管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对外投资、资产(如房产、土地等)购置/处置/核销等提供前期法律咨询。7.列席公司关于以上业务相关的党委会议、重大项目前期讨论会议等。(二)经营类业务法律服务1.就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发生的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及时反馈具体有效的法律意见,在必要时出具书面《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2.根据公司要求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草拟、制定、审查或修改合同、章程、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书;3.应公司要求,就公司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书面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活动。4.列席公司召集的项目磋商、谈判,审查或准备磋商、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代理、协助公司进行专项事务及合同的现场谈判;5.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交易结构设计、法律论证与评估,参加项目评审会、针对项目的可行性出具明确意见的《法律意见书》;6.帮助公司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推进依法治企。对公司制度的起草、修订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时,出具《法律意见书》;7.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子公司、子子公司(包括子孙公司等)之间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资产购置/处置、核销(包含但不限于办公家具、电子设备、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接受公司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收包括但不限于催款性质的《律师函》法律文件;9.协助公司对员工进行法治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10.如需要,需列席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会等相关会议并发表专业法律意见;11.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四、报名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涉及证券类业务的投标人需按照证监会规定完成备案;3.投标人资信良好,近年内未受到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的重大处罚,提供信用证明。如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查询结果。4.投标人近三年(2022至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拟派出的律师或专职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资信良好,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熟悉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政策、行业惯例;指派的律师具有从事投融资、证券业务、工程类的相关法律服务业绩;在为采购人服务期间及时响应,常设办公地点在乌鲁木齐市。5.投标人派驻的律师近三年(2022至2024年)至少有2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法律服务业绩;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7.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得投标。五、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7日,上午10:00至13:30时,下午15:30至19:00时进行报名,报名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32楼风险控制部现场领取或报名资料发送至1143293873@qq.com邮箱里。(发送邮箱时请留报名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古丽 联系电话:0991-3782376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谈判采购公告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招标谈判采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1.2 采购方: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选择一家服务机构。1.4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派遣各岗位工作人员到采购单位工作,由采购方安排劳务派遣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供应商负责为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劳动合同、人事管理、薪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2.2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2.3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方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是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资质。经营许可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供应商注册资本金超200万元(含200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未三证合一企业)。(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经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3项服务人数不少于100人的类似劳务派遣服务业绩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括首尾盖章页、服务人数、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关键内容的部分)。(4)信誉要求: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天,需体现出上述要求的查询相关结果)。(5)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完税凭证。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5日,上午10:00-13:30时,下午15:30-19:00时提供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私章)、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单面打印均需加盖公章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32楼风险控制部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或报名资料发送至1143293873@qq.com此邮箱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QQ邮箱报名时请留报名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古丽, 联系电话:0991-3782376。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0日
2025年角钢、扁铁、镀锌钢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我公司招开2025年角钢、扁铁、镀锌钢管 采购招标会。本次招标会奉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线下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2名中标人,其招标要求如下:一、 招标日程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33楼4号会议室。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报价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3.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公司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中必须有相关营业范围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4、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6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到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26楼新疆博承商贸有限公司领取。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8099225151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博承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
2025年电力管、梅花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我公司招开2025年电力管、梅花管 采购招标会。本次招标会奉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线下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2名中标人,其招标要求如下:一、 招标日程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33楼4号会议室。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报价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3.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公司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中必须有相关营业范围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4、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6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到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B座26楼新疆博承商贸有限公司领取。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8099225151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博承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