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为妥善解决供应商长期欠付我公司的工程款项,拟以公开招租方式处置我公司名下资产,并将租赁期内产生的全部租金,直接用于冲抵供应商所欠付的工程款。
一、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3、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租赁用途符合资产限定范围及安全、环保要求。
二、租金支付与抵债安排
1、支付路径:成交后,承租方需按《租赁合同》约定,将租金直接支付至我公司指定的唯一收款账户。
2、抵偿机制:我公司在收到承租方支付的租金后,将等额冲减所欠付的工程款。租赁期内,租金抵债过程持续进行,直至双方确认的债务总额清偿完毕。
3、特别告知:所有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完全知晓并同意上述租金支付及用于抵偿第三方债务的安排。承租方与供应商之间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其依据《租赁合同》向我公司支付租金的义务。
4、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产生的水、电、物业、卫生、安全管理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三、主要租赁条件告知
1、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约定用途。如需装修,方案须经我方书面同意。
2、租赁期内,未经我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
3、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建部分原则上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且不获补偿。
4、如遇政府规划征收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出租方退还剩余租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孙璠
联系电话:18095994686
报名地址:白鸟湖新景中心双子楼B座33楼证券投资部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