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开展2名同志离任审计项目
采购文件
二0二六年五月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开展2名同志离任审计项目招标文件
现就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开展2名同志离任审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以下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开展2名同志离任审计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维泰股份相关制度规定,
对维泰股份子公司2名同志(详见下表)进行离任审计,预计审计组进点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审计项目,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对其中一项或多项进行投标报价。
序号 离任同志职务 任职期间 任职年限 原职务类别 备注
1 达坂城特色小镇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2021年2月
-2026年4月 4年2个月 总经理、董事长
2 新疆维泰园区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24年7月
-2026年4月 1年9个月 董事长、总经理
3 新疆维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5年8月
-2026年4月 9个月 总经理
四、报名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为依法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取得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在新疆本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拟派出的咨询人员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政策、行业惯例并能胜任该项审计工作。
7、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实际参与人员且具有国有企业相关人员离任审计业务不少于2项,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8、符合上述投标人条件且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审计机构可参与本次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2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请将咨询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景中心双子楼B座32楼招标采购部领取招标文件或把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1143293873@qq.com邮箱里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请留报名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马文静 联系电话:0991-3782376
